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江职业学院图书馆网络系统是学院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电子资源库和网络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的核心平台。为了保障图书馆网络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维护用户权益,制定本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第19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款,本馆所有网络用户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 图书馆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条 加强内部局域网的用户帐号管理和利用文献管理集成系统登录权限管理,数字技术部相关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设置用户帐号和系统登录权限。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内部帐号和个人登录权限转让他人使用。
第四条 馆内所有IP地址和网络权限的申请,均应报馆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批,批准后由数字技术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数字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人未经数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和改变网络设备。除数字技术部授权管理岗位的技术人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分配和修改网络地址和权限。
第六条 数字技术部相关人员要做好系统运行日志和文件备份工作。
第七条 未经馆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图书馆内铺设网线。网络设备的管理和安装,均由数字技术部协同其它部门完成。
第八条 数字技术部负责保证图书馆内网络的畅通无阻。
第九条 建立完善馆内网络安全责任制,图书馆网站、图书馆QQ群、图书馆读者服务QQ群等须指定责任人,明确责任人职责与任务。责任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于第一时间向馆综合办公室报告,并作相应处理。在敏感时段,责任人应加强管理与日常巡视。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和工作站的活动:
(一)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和工作站;
(二)严禁利用非法手段通过网络对本网站中的各种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
(三)严禁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各种破坏性程序等;
(四)严禁在图书馆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
(五)本校用户必须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及学校的正当权益。严禁本校合法用户将本馆所购电子资源进行批量下载以牟利、严禁整卷期下载或全文下载存储后,转交校外人员非法使用及其它不合理使用;
(六)严禁利用本网络实施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的行为。
第十一条 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未经批准发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在网络上传送和阅读涉黑、黄、毒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
第十三条 图书馆网络及设备遭受黑客攻击或其它破坏案件后,数字技术部应及时向馆领导、学校信息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由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图书馆网络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校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