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阅览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2-11-14浏览量:

1、教师阅览室是在原参考阅览室的基础上成立的,两室合并办公,管理规定通用。
2、教师阅览室收藏有各种工具书和具有参考价值的相关书籍,仅供就室阅览,恕不外借。
3、读者在架上领取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阅毕后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教师阅览室存放有各式报刊,每期报刊均仅此一份,概不外借,阅毕后请将图书放回原处。
5、阅览完毕请将椅子和报刊归还原位,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外带食物入室。
6、请爱护书刊资料,切勿批注、污损、撕毁、裁割,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必须照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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