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是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弘扬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维护图书文献及各种设施的完整,维持图书馆的的正常工作秩序,创造一个安静、文明的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校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到馆办公室联系入馆。
第二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馆内。
第三条 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谈笑或制造其它噪音。入馆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档。
第四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视情况按消防有关规定处理。一旦发生火情,应在第一时间报火警。
第五条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品。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单。
第六条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馆内设施,严禁在书刊上批注、污损、撕毁、裁割,严禁在书架、桌、椅上涂写刻划,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须照章赔偿。
第七条 自觉维护馆内秩序,进、出馆不要拥挤;不得抢占馆内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第八条 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入馆。
第九条 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第十条 如遇雨天,须自备塑料袋将雨具装好方可带入室内。
第二章 图书借阅室(书库)
第十一条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先到服务台刷卡后方可进入图书借阅室(书库)。
第十二条 图书借阅室实行开架借阅,室内各类图书可就室阅览或外借。
第十三条 读者在室内选书时,请爱护图书,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切勿乱扔乱插乱放。如就室阅览,请一次只取一本书,阅毕还原后再取另一本;所选图书如需外借请到借书处办理借出手续。
第三章 报刊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及参考阅览室
第十四条 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服务台刷卡后方可进室阅览。
第十五条 报刊阅览室陈列近期报纸和期刊;教师阅览室和参考阅览室合并办公,里面收藏有各种工具书、具有参考价值的相关书籍及部分最新报纸和期刊,仅供就室阅览,不能外借。如有需要可通过工作人员复印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报刊阅览室读者在架上拿取报刊阅毕后,期刊请按下方书标内的号码放回架上相应位置;报纸请按夹报板上的标号放回架上相应位置;教师阅览室、参考阅览室读者在架上领取图书、报刊阅毕后,请将书刊放回原处。
第四章 电子阅览室
第十七条 电子阅览室免费为广大师生提供多种电子文献和互联网信息资源。本馆电子资源只供馆内使用,严禁批量下载和拷贝,严禁利用本馆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第十八条 读者入室时请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服务台刷卡后到指定机位上机,不得更换或转让机位,上网及阅览方法详见有关说明;离位时须整理好桌椅,关好计算机。
第十九条 自觉遵守国家和校内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文明阅览,禁止聊天、玩游戏、访问不健康网络资源等,严禁访问和传播含有暴力、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信息;禁止安装和运行游戏、黑客或含病毒的软件。
第二十条 严禁删改计算机软件、网络及系统配置参数及文件;严禁随意安装软件、 擅自使用非本馆提供的光盘和软盘,以防止病毒侵入;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不得拆卸机器及其外用设备。
第二十一条 读者可在指定硬盘上建立个人文件夹,保存临时资料。本馆不负责保证个人资料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上机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偷盗、损毁、移动、拆卸计算机及部件。设备旁严禁放有强电磁、高温等有害物品。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校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