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请本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切实遵守以下制度:
1、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2、电器线路和电气设备按章合理使用。不得违章操作,不得任意拆装线路,更换保护器材和保险焙断装置。
3、严禁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包括牢记火警电话119)和使用灭火器材。
4、保持馆内各通道畅通无阻,以便发生意外时迅速疏散馆内人员。
5、加强防患意识,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上班时察看各处有无异常现象,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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